 *A級鍋爐安裝許可證、B級鍋爐安裝許可證專項條件要求(2019版) B2.1 人員 B2.1.1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安裝單位應當根據產品安裝過程的需要,配備并且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,以及工藝、材料、焊接、熱處理、無損檢測、檢驗與試驗、理化檢驗、起重、筑爐等過程的 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。 質量保證體系人員任職要求如下: 1) 質量保證工程師,具有鍋爐安裝質量管理或者檢驗工作經歷、理工類專業(yè)教育背景和助理工程師職稱,A 級鍋爐安裝單位的質量保證工程師應當具有工程師職稱; 2) 工藝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,具有鍋爐安裝工藝工作經歷和鍋爐或者機械類相關專業(yè)教育背景,A 級鍋爐安裝單位的工藝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應當具有工程師職稱; 3) 焊接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,具有焊接工作經歷和焊接或者焊接相關專業(yè)(材料、機械類專業(yè))教育背景,A級鍋爐安裝單位的焊接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應當具有工程師職稱; 4) 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,具備 RTⅡ級或者UTⅡ級無損檢測資格,A 級鍋爐安裝單位的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應當具備RTⅡ級或者UTⅡ級 無損檢測資格 4 年以上; 5) 檢驗與試驗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,具有鍋爐產品檢驗工作經歷和理工類專業(yè)教育背景; 6) 其他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,具有所負責工作的經歷和理工類專業(yè)教育背景; 7) 材料與理化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不得相互兼任,焊接與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不得相互兼任。 B2.1.2其他人員 安裝單位技術人員、焊工、無損檢測人員及相關作業(yè)人員應當滿足表 B-6 的要求。 表 B-6 其他人員數量 項目 | 許可級別 | 許可級別 | A | B | 技術人員 | 總數(人) | 15 | 5 | 工程師(人) | 5 | 2 | 持證焊工 | 總數(人項) | 35 | 15 | 氬弧焊(人) | 15 | 8 | 焊接合格項目的 試件位置代號 | 管材 2G、5G(人) | 8 | 4 | 管材 6G(人) | 5 | 3 | 管板 6FG(人) | 5 | 3 | 電工(人) | 5 | 3 | 熱處理工(人) | 2 | — | 起重工(人) | 4 | 2 | 持有鍋爐作業(yè)人員證的調試人員(人) | — | 2 | 起重工(人) | 4 | 2 | 持有鍋爐作業(yè)人員證的調試人員(人) | — | 2 | Ⅱ級無損 檢測人員 | RT(人) | *4 | *2 | UT(人) | *2 | *2 | MT 或 PT(人) | *2 | *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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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B-7: 帶 * 號者,外委的不要求; 技術人員數量,是指鍋爐、熱能、化工機械、暖通、焊接、金屬材料、無損檢測、熱工 儀表、機械等專業(yè)的中專以上學歷人員數量; A 級鍋爐安裝單位的焊工中,配備 FeⅡ及以上類別材料(見《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 核細則》)試件合格項目的焊工人數比例不少于 50%。 B2.2工作場所 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、儀器設備室、資料檔案室和倉庫。 B2.3設備設施 安裝單位的安裝設備及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應當滿足表 B-7 的要求。 表 B-7 安裝設備及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 安裝設備及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 | 許可級別 | A | B | 焊接設備 | 20臺(其中氬弧焊機10臺) | 10臺(其中氬弧焊機4臺) | 焊條烘干設備 | 5 臺 | 3 臺 | 起重設備 | *3 臺(8 噸以上) | *1 臺 | 液壓試驗泵 | 3 臺 | 2 臺 | 切割設備 | 5 臺 | 2 臺 | 現場熱處理設備 | 4 臺 | — | 空氣壓縮機 | *2 臺 | *1 臺 | 坡口加工設備 | 4 臺 | 2 臺 | 射線檢測儀器 | *3 臺 | *1 臺 | 超聲檢測儀器 | *2 臺 | — | 磁粉檢測儀器 | *2 臺 | — | 超聲波測厚儀器 | 2 臺 | 1 臺 | 光譜分析儀器 | 2 臺 | — | 便攜式硬度計 | 3 臺 | — |
注 B-8:帶 * 號者允許租賃。 B2.4工作外委 無損檢測和理化檢驗允許外委,A級鍋爐安裝單位的光譜檢驗不允許外委。 B2.5質量保證體系 除符合本規(guī)則附件 M 要求外,其程序文件、工藝文件還應當滿足本附件B2.5.1和 B2.5.2 條的要求。 B2.5.1 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中應當明確以下內容: (1)圖樣資料審查; (2)變更設計圖樣聯(lián)系;(3)開箱驗收、基礎復驗和施工檢驗驗收等。 B2.5.2安裝工藝文件 安裝單位應當依據有關安全技術規(guī)范及相關標準,結合鍋爐實際類型制定相應的工藝文件: 焊接工藝; (2)脹接工藝; (3)無損檢測工藝; (4)校正、組合工藝; (5)吊裝工藝; (6)耐壓試驗工藝; (7)筑爐工藝; (8)烘爐、煮爐或者化學清洗工藝; (9)水處理設備安裝調試工藝; (10)爐排及輔機安裝調試工藝; (11)試運行工藝; (12)其他有關工藝。 B2.6試安裝 (1)試安裝應當是相應級別的鍋爐整機安裝工程;A級試安裝樣品應當為散裝鍋爐,如果試安裝樣品為整裝鍋爐,則應當在許可證中給予限制; (2)試安裝工程的設計和受壓元件制造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; (3)試安裝前,安裝單位憑許可受理決定書向施工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辦理施工告知(注B-9); (4)試安裝工程應當經耐壓試驗、總體驗收合格。 注 B-9:試安裝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,其試安裝過程應當接受監(jiān)督檢驗。 B2.7換證業(yè)績 安裝單位換證時,許可周期內應當具有與持證級別相應的安裝或者改造、修理業(yè)績,否則換證評審時按照首次申請取證的要求準備試安裝工程。 申請本規(guī)則3.6.3.2 條“自我聲明承諾換證”的,許可周期內與持證級別相應的產品安裝或者改造、修理業(yè)績不少于 4 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