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式起重機安裝許可證專項條件:
H3.3.1 人員 H3.3.1.1 技術負責人 具有工程師職稱,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(yè)畢業(yè),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。 H3.3.1.2 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(1)質量保證工程師,具有工程師職稱和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; (2)安裝方案設計、吊裝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,具有工程師職稱,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(yè)畢業(yè),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; (3)焊接、調試、檢驗質量控制系統(tǒng)責任人員,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,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(yè)畢業(yè),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。 H3.3.1.3 技術人員 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機械和電氣專業(yè)人員共不少于8人,其中具有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于 6 人,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。 H3.3.1.4 檢驗人員 質量檢驗人員不少于4人。 H3.3.1.5 作業(yè)人員 安裝人員不少于6人,指揮不少于2人,司機不少于2人,焊工不少于2人,電工不少于2人。 H3.3.1.6 安裝項目負責人 具有工程師職稱,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(yè)畢業(yè),具有起重機械安裝工作經歷。 H3.3.2 工作場所 (1)辦公場所面積不小于 200m2; (2)倉庫面積不小于 100m2。 H3.3.3 安裝設備 應當具有以下安裝設備: (1)氣體保護焊機不少于 2 臺; (2)電焊機不少于 2 臺; (3)切割設備不少于 2 臺; (4)手拉葫蘆; (5)千斤頂; (6)力矩扳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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